返回内蒙古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内蒙古牙克石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商务局三措施保障节日市场安全
2008-09-11 10:34  文章来源:内蒙古牙克石市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在“中秋”佳节即将到来之际,为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团圆祥和的中秋,商务局采取三措施保障节日市场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专门成立节日安全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制定周密监督检查计划,确保节前安全监管到位。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积极深入到各大型商业网点、肉类酒类经营网点,对网点安全生产、经营、产品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安全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坚决不予放行。为市民营造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
三是积极宣传。(一)积极组织各大型商业网点在经营场所内显著位置粘贴消防等安全知识宣传画,提高市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二)加强对肉品、酒品经销商的责任意识宣传,向其发放《酒类流通管理办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肉类、酒类随附单制度须知》等宣传单,进一步规范我市肉类、酒类市场。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牙克石市商务局积极开展酒类、肉品市场大检查    2008-07-18 16:53
商务局积极开展成品油市场检查工作    2008-07-03 16:56
商务局认真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市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精神    2008-03-20 14:40
牙克石商务局开展节前食品安全大检查    2008-01-29 08:43
牙克石市商务局节前走访慰问企业困难职工    2008-01-28 08:47
商务局两措施推进我市外贸进出口工作    2007-12-03 11:09
商务局四措施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2007-10-13 16:19
薄熙来谈中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2007-08-30 14:22
牙克石市商务局总结1—8月工作部署今后任务    2007-08-29 15:23
内蒙古牙克石市商务局    2007-04-28 10:3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 吴 博 电话: 010-65198950 Email: 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 吴学清 电话: 0471-6946127 Email: 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殿宁 电话: 010-51651200-688 Email: 技术支持人员邮箱